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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30 16:58:31  浏览:909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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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2]279号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
卫生部《关于申请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收费的函》(卫规财函[2010]88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94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就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卫生部所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在组织医师实践技能考试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机构收取医师实践技能考务费标准为:西医类(含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等专业,各含3站)每人次10元;中医类(含中医、中西医结合、蒙医、藏医等专业,各含3站)每人次12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机构向考生收取的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由各省(区、市)价格、财政部门在考务费标准基础上,加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聘请监考人员以及需要配备的专业设备和消耗的相关材料等费用核定。
三、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
四、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上述规定自2012年2月3日起执行。卫生部所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每年3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考试情况,包括考试科目、考生人数、考务费收支及组织管理等情况,书面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综合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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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酒类流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黄政办发 [2006] 2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酒类流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冈市酒类流通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六年三月九日

黄冈市酒类流通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范我市酒类流通秩序,理顺酒类商品流通渠道,防止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通;规范经营行为,维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消费者身体健康,促进酒类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结合黄冈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酒类流通管理的执法主体,负责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酒类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体积分数)的含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酒类流通包括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等经营活动。
第四条 市区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各县(市)商务局负责本辖区的酒类流通管理工作。
二、备案与监管
第五条 建立和完善酒类经营备案管理制度和溯源制度。酒类经营者必须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建立酒类专卖溯源档案。
第六条 酒类商品批发经营者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者必须严格按照《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和《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从事经营。
第七条 凡在黄冈境内从事酒类经营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必须到当地商务部门领取登记表进行备案登记,然后由县(市)商务局到市商务局办理酒类商品批发经营、零售经营备案登记证和储运证。办证除收取工本费外,不收取其它费用。
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或兼营酒类商品的经营者,都应依法进行备案。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时,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第八条 酒类经营者(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随附单》为酒类商品批发经营者批发酒类商品的配套使用备查凭证。凡在工商注册和进行经营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公司,从事批发时,必须使用并主动开具《随附单》。酒类零售经营者(含宾馆、饭店、酒吧等)购进酒类商品时,要主动索取并保存《随附单》备查。运输途中的酒类商品,须携带《准运证》和《随附单》。《随附单》附随酒类流通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随附单》按商务部统一格式,由市商务局统一印制统一发放,酒类经营者凭《酒类经营备案登记证》到当地酒类流通主管部门领取(只限收工本费)。《随附单》为酒类商品流通专用单,为一次性有效凭证,不得重复使用,酒类经营企业必须严格管理,不得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
第九条 酒类经营者不得批发、零售没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非法生产者所生产的酒类产品。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应索取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和加盖酒类经营印章的《随附单》;对进口酒类商品还应索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经营者应建立酒类购销台账,保留3年。
对合法厂家生产的合格散装酒,其经营者应当按商务部规定销售。禁止批发、零售、储运商务部〔2005〕25号令第二十条所规定的酒类商品。
第十条 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全市实行酒类防伪管理。建立酒类防伪编码管理体系,加入16831500—999全国酒类防伪查询专号行列。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酒类经营者经营酒类商品的防伪贴标率要达到100%。
三、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严格酒类市场管理,确保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各级酒类流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执法,不准吃拿卡要,在执法过程中要出示执法证件,对执法者违纪违法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商务、公安、工商、物价、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组织力量,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对酒类市场进行集中整顿和经常性检查。对无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酒类经营备案登记证和准运证而从事酒类经营活动,或经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阻碍酒类流通管理人员执行公务以及违反酒类流通管理其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酒类流通主管部门按照商务部〔2005〕25号令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进行处罚。情节严重,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对不符合条件和有违规经营记录的酒类经营者,商务部门不得办理经营备案登记证。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1999年3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169人,按姓名笔划排列)
  丁石孙   丁关根   于永波(满族)      于淑珍(女)
  马开明(彝族)      马 军   马启智(回族)
  马忠臣   王云龙   王云坤   王乐泉   王光英
  王兆虹(女) 王 克   王怀远   王宋大   王忠诚
  王 涛(女) 王家福   王维澄   王越丰(黎族)
  王朝文(苗族)      王瑞林   云布龙(蒙古族)
  毛如柏   亢龙田   尹克升   尹 俊(白族)
  甘子玉   布 赫(蒙古族)     卢功勋   叶文玲(女)
  叶连松   叶叔华(女) 田玉科(女,土家族)   田成平
  田纪云   史来贺   白成亮(哈尼族)     冯之浚(回族)
  冯苏祥   成克杰(壮族)      成思危   曲格平
  朱开轩   朱清时   朱添华   朱森林   刘长瑜(女)
  刘方仁   刘汉章   刘亦铭   刘志艳   刘 玠
  刘明祖   刘 珩   关广富(满族)      江泽民
  许嘉璐   孙 英   孙鸿烈   严义埙   杜青林
  李长春   李兆焯(壮族)      李伯勇   李明豫(女)
  李泽民   李建国   李经纬   李玲蔚(女) 李铁映
  李梦九   李淑铮(女) 李登海   李瑞环   李 蒙
  李 鹏   杨长槐(侗族)      杨正午(土家族)
  杨国庆   杨 忠   吴长淑(朝鲜族)     吴阶平
  吴官正   吴康民   吴瑞林   吴德馨(女) 邱健行
  何厚铧   何鲁丽(女) 何椿霖   邹家华   汪家镠(女)
  沈辛荪   张丁华   张万年   张立昌   张健民(满族)
  张绪武   张皓若   陆佑楣   阿木冬·尼牙孜(维吾尔族)
  阿勒布斯拜·拉合木(哈萨克族)    陈光毅   陈丽龄(女)
  陈明义   陈奎元   陈铁迪(女) 陈难先   陈敏章
  陈章良   陈焕友   陈滋英   奉恒高(瑶族)
  范敬宜   林永年   林 墉   岩 庄(傣族)
  罗尚才(布依族)     帕巴拉·格列朗杰(藏族) 周光召
  周 强   孟富林   赵志浩   胡亚芳(女,高山族)
  胡光宝   胡锦涛   柳随年   侯宗宾   姜春云
  姜恩柱   洪绂曾   热 地(藏族)      贾庆林
  顾昂然   顾诵芬   铁木尔·达瓦买提(维吾尔族)
  徐有芳   高德占   郭振乾   陶驷驹   黄启璪(女)
  黄 菊   曹 志   曹伯纯   常沙娜(女,满族)
  尉健行   彭珮云(女) 彭楚政(土家族)     董喜海
  蒋正华   蒋洁敏   惠永正   程思远   傅全有
  傅铁山   舒惠国   童 傅   曾庆红   曾建徽
  曾宪梓   谢世杰   谢 非   谢铁骊   虞云耀
  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藏族)      滕 藤
  颜龙安
秘书长
  田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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