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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城镇下乡知识青年在插队期间患血吸虫病可否比照因工待遇处理问题的复函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1 00:29:04  浏览:987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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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城镇下乡知识青年在插队期间患血吸虫病可否比照因工待遇处理问题的复函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关于城镇下乡知识青年在插队期间患血吸虫病可否比照因工待遇处理问题的复函
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


复函
四川省劳动局:
你局川劳人险便字(86)1号函悉。关于城镇下乡知识青年在插队期间患血吸虫病可否比照因工待遇处理的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我部劳人培〔1985〕23号文已明确由国家统一组织下乡插队的城镇知识青年,他们参加革命工作的时间,从下乡插队之日算起,插队时间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因此,对确属于在血吸虫病危害地区插队劳动而患有血吸虫病的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吸收为全民单位职工之后,其所
患血吸虫病可以按照(77)劳薪字180号文的规定,比照因工待遇处理。



198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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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农业综合开发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农业综合开发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原管理区,市直有关单位:《岳阳市农业综合开发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二年九月八日

  岳阳市农业综合开发目标管理考核评比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推进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上新台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评比形式。以100分为标准,由市财政局、市农业综合开发办依据考核情况计分(每小项不计负分)。

  第三条 评比范围。各项目县、市、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财政局。

  第四条 评比结果和奖励。按年度项目考核结果,评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先进单位,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以精神奖励为主,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第五条 年度项目验收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和综合工作。

  第六条 项目建设占55分。
  (1)计划管理占2分。严格按市批复计划实施,重点考核任务计划和建设地点。擅自调整土地治理项目区的扣1.5分,擅自调整多种经营项目类型或地点的扣0.5分。

  (2)项目设计和工程图纸占4分。缺工程规划设计图的扣1分,缺主要工程施工图的扣1分,工程规划不合理的扣1分,不按设计图纸施工的扣1分。

  (3)土地治理项目任务占20分。其中硬化渠道长度、工程控制面积、单项工程完成率分别占12分、2分、2分;农业措施和科技措施各占2分。按未完成任务比率扣分。有优质粮基地项目的县、市、区,中低产田改造占16分(硬化渠道长度、工程控制面积、单项工程完成率分别占9分、1分、2分,农业措施和科技措施各占2分),优质粮基地项目占4分(其中:良种推广、科技培训、配套建设及产销机制各占1分)。

  (4)土地治理项目工程质量占15分。渠道衬砌强度低、渠道崩塌的扣2分;500米渠道范围内有2处以上蜂窝麻面的扣1分;500米渠道范围内开拆、开裂2处以上的扣2分;未留伸缩缝与渗水孔的扣2分;桥涵闸不配套的扣1分;渠道压边质量差的扣1.5分;衬砌渠道土方未回填的扣1.5分;水库、拦河坝、排灌站、机耕道等项目工程质量未达标的,每个项次扣1分。

  (5)多种经营项目占10分。各项建设内容任务完成得分(完成项次数除以计划项次数)占6分;财政资金到项得分(财政资金实际到项数除以财政资金计划数)占4分。

  (6)项目建后管护占2分。项目区标志、标牌是否规范,有无移交手续占1分;管护资金、人员是否落实,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有效占1分。

  (7)统计报表占2分。凡竣工报表格式不规范、数据不准确的扣1分,无编制说明的扣1分。

  第七条 资金管理占35分。
  (1)投资完成情况占2分。按实际完成投资率(实际完成投资额除以计划批复投资额乘以2)计算得分,最高分不超过2分。

  (2)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占8分。按配套资金落实率(实际配套数除以计划配套数乘以8)计算得分。当年10月31日前未足额到位的扣2分;12月31日前未足额到位的扣5分。

  (3)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占4分。自筹资金得分为实际自筹数除以计划自筹数乘以2,加实际自筹现金数除以计划自筹现金数乘以2,最高得分不超过4分。

  (4)资金拨借情况占2分。上级拨款下达后2个月内未到报帐专户的扣1分,有偿资金未按计划借出的扣1分。

  (5)资金投向占1分。不按计划批复投放资金的扣1分。

  (6)有偿资金管理占4分。借款合同不全的每宗扣1分;债权债务不落实的扣1分;应回收有偿资金没有足额回收的扣1分,没有如数上解的扣1分。

  (7)资金管理占12分。财务制度、专人专户专帐、群众自筹投劳明细表和帐目、竣工决算和财务决算五项,每欠缺1项扣0.5分;擅自提高有偿资金占用费率的扣1分;用当期财政有偿资金抵扣回收资金的扣2分。有严重违纪违规现象,或受到上级财政、审计等部门通报批评的扣8分。科技推广费、前期工作费等费用的提取、使用,违规的每项扣1分,财政预算没有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的扣1分。

  (8)财务报表占2分。财政资金季报表、决算报表格式不规范,数据不准确,无编制说明的,每个扣1分。

  第八条 组织管理占10分。
  (1)资料准备占3分。每缺一项扣0.5。

  (2)文书档案占2分。其中资料是否齐全,建档是否规范,是否有档案管理员和档案专柜,每欠缺1项扣0.5分,扣分不超过2分。

  (3)宣传调研占3分。在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上没有报道和调研报告的各扣1分;在省级主要新闻媒体上报道的每篇(条)加0.2分;在国家级主要新闻媒体上报道的每篇(条)加0.5分。加分不超过1分。

  (4)工作机构占2分。没有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的扣1分,部分配合不协调的扣1分。

  第九条 附加分5分。
凡农业综合开发服务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科技进步,支持农业产业化显著的加记5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以前有关办法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决议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决议

(2005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环保赣江行活动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就加强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作出决议。
  会议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工作,实施了一批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全省森林面积、活立木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逐年增加,林业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我省森林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生态功能下降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林业生态形势日益严峻。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六个必须”,以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认真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的环境问题,在全社会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的要求,针对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特作如下决议:
  一、充分认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屏障,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江西是我国南方重点林区之一,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推进江西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中,林业具有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人口的增长,以及人们消费水平的提,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有的地方领导干部没有坚持科学发展观,对生态环境盲目乐观,危机意识不强,片面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忽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特别是法律意识淡薄,干预林业执法,致使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得不到应有的查处;有的不顾当地森林资源的承受能力,盲目上马木竹加工项目,导致加工企业过多过滥,给森林资源带来严重破坏,使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的供需矛盾更加尖锐;有的过量采伐天然阔叶林,导致森林的生态功能下降,涵养水源减少,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损害,使森林资源质量不高的问题更加突出;有的非法侵占林地,致使林地面积逐年减少,等等。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林业发展要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上来,按照省委提出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的发展思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建设与经济发展、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为促进全省富民兴赣大业、建设和谐平安江西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实施天然阔叶林禁伐政策,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天然阔叶林是森林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其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结构最稳定,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生态功能最完备。为使我省濒临枯竭的天然阔叶林得以休养生息,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全省按国家标准划定的生态公益林区域范围内的阔叶林实行全面禁伐,并逐步扩大全省其他区域天然阔叶林禁伐和天然阔叶次生林封育面积。对容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要积极引导群众营造薪炭林,大力发展沼气,改善农村燃料结构。要在不同自然地带的典型森林生态地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分布区、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天然林区、重要温地区域以及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水五大河流及其主要支流源头等重点生态地区设立自然保护区,使全省自然保护区面积在“十一五”期间达到并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要切实搞好森林资源保护,不得超过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搞旅游开发。在保护和封育天然阔叶林的同时,积极鼓励各地大力营造人工阔叶林和针阔混交林,逐步改变我省人工造林针叶纯林化的状况,不断增加全省阔叶林的比重,提高森林质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涉林项目和资金的安排上,向营造阔叶林倾斜。
  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是保护和建设生态公益林的一项根本措施。特别是全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后,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尤为迫切。各级政府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关于“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有关规定和“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生态保护和建设是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方面,要加大生态效益补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使我省生态公益林补偿与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同步到位。要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水电、旅游、矿山、水利等生态效益的直接受益单位,应当从其经营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建设以及对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的补偿。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经济赔偿制度,提高生态补偿能力。
  三、调整林产工业布局,加快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
  用材料的消耗量不能大于其生长量,是林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林产工业布局必须合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用材林资源状况,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制定,编制森林资源利用总体规划。新上林产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当地森林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并按有关规定审批。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现有林产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依法关闭一批技术落后、污染严重、消耗大的小型企业,在全省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林产工业发展格局。现有企业要限期完成原料林基地建设任务,大力发展平原林业,尽快实现原料基本自给。木材加工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要建立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工业原料林基地,加快实现“林—纸”、“林—浆”、“林—板”、一体化经营的步伐;今后新上林产工业项目必须先建原料林基地后办厂。企业采伐林木后,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定对采伐迹地进行及时更新,凡未及时更新或者更新不符合要求的,暂停审批该企业的采伐,直至其完成更新造林为止。要切实加强松树采脂管理,严禁全林采割松脂。
  四、严格林业执法,切实保护和管理好森林资源
  保护森林资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赋予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林业执法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保护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对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珍稀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要坚持并完善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坚持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木竹,对无证采伐、非法运输、无证收购和无证经营加工木竹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对破坏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资源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要加强对大树移植的管理,严格控制大树运输出省。要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工作,严格防范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侵入我省,防止省内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扩散。要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强化森林火灾预防预警机制建设,积极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要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制定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林地利用总量控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开采矿产资源等,应当尽可能少占林地,确需征收、征用的,必须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同意后,再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其审批无效,并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林业队伍建设,提高林业行政执法能力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按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力量,形成执法合力,不断提高林业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05)42号《关于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理顺森林公安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森林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森林公安编制统一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序列,森林公安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省政府在安排中央财政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时应当考虑森林公安。为遏制高速公路非法运输木材,防止我省大量木材非法外流,省人民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高速公路木材运输检查问题。要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全省木材检查站的布局,建立以固定检查为主、流动检查为辅的木材运输检查体系,对无证运输木材的,除依法对货主实施处罚外,还应依法追究承运人的法律责任。要切实加强基层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不断增加基层站所有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工作条件,完善执法手段,确保队伍稳定。要加强林业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切实解决林业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六、加强林业法制建设,提升林业生态建设的整体水平
  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生态忧患意识,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根本之举。要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监管体系,尽快完善地方性林业法规和规章,为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人大要加大林业执法检查的力度,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进行视察和调研,对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级政府发改、经贸、财政、林业、环保、建设、国土、交通、水利、科技、旅游等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不断提升我省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整体水平。
  七、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参与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新风尚
  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要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大森林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林业和生态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生态建设、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意识。要依法坚持和完善义务植树制度,积极引导全社会植树造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的生态知识教育和文明素质培养。宣传、旅游、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生态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珍惜环境就是珍惜生命”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风尚,为积极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确保我省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尽职尽责,作出应有的贡献。
  八、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决议,制定保护森林资源、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实施办法,使本决议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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